中共陕西省财政厅党组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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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0日至3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财政厅党组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6月19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细落实整改责任

1.提高思想认识。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先后多次召开厅党组会和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3月6日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问题整改工作。厅党组要求全体财政干部站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聚焦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严格对标对表中央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要求,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以结果为导向,着眼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两不愁三保障”薄弱环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扛起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质量、高标准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2.夯实整改责任。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省财政厅党组立即成立了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任务分工。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丁云祥同志总负责,厅党组成员、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副组长王范儒、康仲涛、常艳玲、叶珺、刘红春、李明怀等同志分工负责,厅脱贫攻坚工作专班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处室和存在问题的富平、略阳等15个县(区)财政局根据任务分工具体做好整改落实,夯实了整改责任。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导,驻厅纪检组专门抽调1名处级干部,全程参与厅脱贫攻坚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跟踪督导与省财政厅有关的整改任务及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3.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省委第一巡视组关于对省财政厅党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的反馈意见》,在反复征求各市县和相关处室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研究制定了《省委第一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在报请省纪委监委和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以厅党组名义正式印发执行。整改方案中对“关于落实巡视、成效考核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2个问题,结合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分别制定了6条和2条具体措施;对“落实扶贫资金监管责任不够到位”方面的问题,制定了4条具体措施。要求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要聚焦整改任务,落实整改举措,压实整改责任,坚持亲自抓、带头改。建立了整改任务台账,每项任务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协调领导、时限要求,并实行动态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关于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有关工作的提示》要求,厅党组及时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安排布置。会前,大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认真开展研讨交流,切实增强了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7月30日,召开了省财政厅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聚焦省委专项巡视“回头看”及各类考核检查反馈问题,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和纪律作风等4个方面进行了深刻反思,查找原因,并从4个方面提出了改进措施。班子每一位成员,也都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对标省委巡视整改有关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今后努力和改进的方向。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进行整改

(一)关于落实巡视、成效考核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审计和财政日常监管工作核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的问题。按照整改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作督促指导,推动市县及时整改,对整改结果逐项跟踪督查,确保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一是坚持举一反三,认真进行排查。制定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市县财政部门及厅内各相关处室将“三排查三清零”工作与问题整改和财政日常工作相结合起来,紧抓责任落实和政策落实,聚焦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和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实行动态销号管理,确保排查不留死角,问题全部清零。6月19日,我们又召开了全省财政系统“三排查三清零”及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对问题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确保排查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调整完善相关制度办法。会同省扶贫办,制定了《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加快扶贫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扶办发〔2020〕3号),进一步明确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调整优化资金使用、推进扶贫项目建设、全力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完善细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陕扶办发〔2020〕19号),对非贫困村贫困人口扶持、边缘户帮扶、以前年度已实施扶贫项目的支持、扶贫资金管理4个方面予以明确,以提高贫困县脱贫质量。制定了《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及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农〔2020〕10号),明确保持总体政策稳定、强化投入保障、加快资金支出等10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指导贫困县开展好2020年相关工作。

三是继续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指导各县财政部门细化各级各类扶贫资金,及时更新数据,加强横向与部门间、纵向上下级财政间的对账工作,做到资金来源清晰、流向清楚、使用规范。同时,明确各部门的资金规模、职责任务和监管责任,着力解决扶贫资金“管用脱节”“一拨了之”等突出问题 不断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目前,各县扶贫资金管理台账已经全面建立。

四是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按照财政部要求,将中央42项、省级30项涉贫资金,全部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监管。同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修订完善监控工作规程、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监控平台操作流程,强化技术保障,做好业务管理、数据对接等工作。组织开展了对全省各级财政局、相关部门(单位)及乡镇动态监控工作视频培训,选取部分市县(区)就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组织专项调研,积极推动监控平台向部门和乡镇延伸,充分发挥监控平台的实时监督和预警作用,及时做好预警疑点核实、违规问题的处置,强化数据监控分析利用。

五是强化内控管理。制定了陕西省财政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管理范围及岗位设置、资金分配管理流程、风险点、防范措施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防范业务和廉政风险。

六是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制定出台了《调整和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通知》,将乡镇财政所纳入国家财政体系建设和省级财政云平台进行管理,督促各地不断强化乡镇财政能力建设,加强财政所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软硬件水平,强化乡镇财政对扶贫资金的“最后一公里”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就近监管作用。

七是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充分发挥驻厅纪检组监督职能,对各类巡视、考核、审计、检查发现并反馈的问题整改进行督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叶珺带领督导调研组,深入商洛市财政局、丹凤县竹林关镇财政所和柞水县下梁镇西川村等地,采取实地查看、走访帮扶对象、座谈交流等方式,就扶贫项目组织实施、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两联一包”责任落实、扶贫干部工作作风等进行专题调研,并对省财政厅扶贫资金管理调研服务工作组进行现场督导。

2.村集体经济收益率低的问题。按照整改要求,积极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实施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和运营,创建集体经济示范村,推进农村产改整省试点。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优化发展模式。会同组织部、农业农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通知》,确定的支持市县名单,做好资金保障。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体经济省级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探索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树立样板,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强化绩效评价,积极推进奖补示范。会同组织部、农业农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村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对26个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进行挂钩,强化结果运用,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二)落实扶贫资金监管责任不够到位。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夯实各级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责,督促相关县区,对审计发现的有15个县(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及时整改。

一是加强对市县整改的指导调研。以政策落实、存在问题和排查长效机制情况为重点,对标中央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第三方评估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抽调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机构,按照3个1/3的方式(即:1/3的县(区)由省级重点调研,1/3的县区由市级进行调研,其余1/3的县(区)由各县(区)全面自查),采取解剖麻雀的方法,对56个贫困县(区)开展全覆盖调研指导服务。涉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资金整合、乡镇财政建设、扶贫资金管理台账、动态监控等12个方面的内容,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县级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求40个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县(区)也要对照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指导和帮助基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二是加强问题整改督导。对省审计厅2019年一季度开展的扶贫资金和“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审计报告中反映的有15个县(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经我们与审计厅多次沟通,及时查清了存在问题的15个县的具体情况,并根据省审计厅提供的整改台账,督促这15个县(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供相应的整改佐证资料。目前,所有问题已经全部整改。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制定了《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及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工作的通知》,继续实行扶贫专项资金月报制度,对资金拨付超时和项目支出缓慢等问题视情况进行通报,切实采取措施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不断强化日常监管。截至11月底,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94.6%,达到了中央规定的进度要求。

四是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以预算编制为源头,以绩效目标为依据,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建立扶贫资金“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机制。将所有扶贫项目绩效目标随同预算资金同步下达,推动扶贫资金管理从“重投入”向“重结果”转变。在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对绩效评价好的市县安排予以资金奖励,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正向激励作用。几年来,我省先后4次获得全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优秀等次,得到了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的通报表彰和资金奖励。

三、强化政治担当,巩固和提升脱贫成果

下一步,省财政厅党组将在做好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巩固和提升脱贫成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增强做好财政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省财政厅党组将进一步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上下功夫,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立足财政职责定位,扛起财政政治责任,全面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财政部安排,抓紧工作、强力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砥砺过硬作风,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范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继续推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解剖麻雀,找准问题,推动工作。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整治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治理,强化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

3.扎实履行好脱贫攻坚职责职能。厅党组将把巡视整改与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一是完善脱贫攻坚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把支持“三农”工作作为财政支出的重中之重,优先予以保障,保持政策连续性。二是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夯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建立健全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各级各类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加强对基层的服务指导,督促各地加快理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软硬件水平,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就近监管作用。三是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构建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把群众受益摆在突出位置,研究产业扶持、农业保险等方面政策,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68936080,邮政信箱:西安市莲湖区冰窖巷6号,电子邮箱:zhangwj@sf.gov.cn

中共陕西省财政厅党组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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