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纪检监察“1+2+3”模式 点亮招生入学“照明灯”
打印

近日,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校进入招生季,灞桥区纪委监委聚焦民生热点,结合教育特点,创建纪检监察“1+2+3”模式,点亮招生入学重点人员、重要环节监督“照明灯”,严防变相“捐资”乱收费、变相“掐尖”选生源等违纪违规现象,保障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召开1次约谈会议,念好纪律“紧箍咒”。组织召开区教育系统招生入学工作集体约谈会,对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各学校校园长共70余人开展廉政预警和纪律教育。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八项不准”政策规定,做好群众咨询、解答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要求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及时公开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报名条件,保证公平公正,实现阳光招生。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紧盯2个重要事项,装好监督“晴雨表”。重点关注招生“四个规范”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招生计划、招生宣传、招生录取、招生收费关键环节,保证招生录取按照《民办学校随机录取实施办法》执行,招生收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严查私立收费项,跨学期收费等问题。全程聚焦教育部“十项禁令”实施情况,对于以高额物质奖励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违反禁令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格夯实教育部门主体责任,排查廉政风险点,推动落实“一岗双责”。

落实3项重要制度,用好纪检“金箍棒”。落实多部门联合办理制度,在区教育局、灞河新区建设局、公安灞桥分局、街道办联合审核办理过程中注入“监督”力量,压实业主直升子女信息审核和公示工作。落实专项问题线索闭环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线索收集、分流、督办等环节工作,对招生入学方面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项管理台账,确保线索来源去向清晰,办理结果清晰。落实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会同区教育局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调减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灞桥区纪委监委)


上一条:新城区:紧盯节日强监督 驰而不息纠“四风”
下一条:临潼区:定期编印《典型案例集》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