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少数”要发挥好“头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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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不仅对全党具有风向标作用,在各部门、行业领域也担当着指挥、引领的职能。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实际中处于“领头雁”“主心骨”地位,其身体力行做表率、打头阵,充分发挥出模范带头作用,方能以上率下做好旗帜引领,激发更多的干部见贤思齐、争先作为,熏染更多的群众自强奋发、响应追随,以其强而有力的号召力、凝聚力团结带领干部群众不断开创各项事业发展的更好局面。

当前,在基层治理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广为诟病的作风漂浮、官僚主义抬头的现象。一些身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不敢担事、不愿干事,不能实干事、干实事,遇事能推则推、能绕则绕,热衷做“木头人”“二传手”,工作推进缺少主动谋划、亲力亲为,凡事只做传达部署不做指导、协调,只要限期“结果”而不问过程、困难,只“挂帅”不“出征”、只“吹号”不“冲锋”,只“动口”不“动手”,避重就轻、揽功推责,严重伤害了干部的干事激情,抹黑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形象印象。

头雁带对方向,群雁才能振翅高飞;头雁迎风奋力,群雁才会协力向前。领导干部代表的是人民赋予的权利,而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两个方面,拥有权力也即意味着需要更大的担当责任。一个部门单位就如一支雁队,“关键少数”就是顶风开路的“头雁”,领导干部的作风、能力如何,对党风、政风和士气如何都有着决定性作用。正所谓“风成于上,俗形于下”、“欲影正者端其表”,只有领导干部时时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方能做到以德服人、正身带人、实干聚人,否则就会出现“上梁不正下梁歪”、“将熊熊一窝”的现象,干部有样学样,推诿扯皮、吊儿郎当,有令不行、有责不负,让所在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遭受污蚀破坏,对干部队伍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高质有效推进落实形成严重滞阻。

“为官避事平生耻、重任千钧惟担当”,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做好导向引领应该是领导干部的荣光使命与责任担当。须知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要用于精心谋事、诚心干事,尽心竭力为民谋福祉。特别是在当前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时刻,更需要我们的“关键少数”以更加积极的担当作为,发挥好“头雁”的引领带动作用,永葆纯洁、先进,身先士卒、冲锋一线,答好时代“考卷”,做出更多真功实绩、赢取更多民心口碑,让干部自觉信服追随、让百姓真心称赞拥护,“不负韶华”、“不负人民”,以无我奋斗书写下个人与祖国更加无悔而壮丽的新篇章。(府谷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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