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科建:深耕联改试验田 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打印


2020年,宝鸡市陈仓区纪委监委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聚焦权责明确、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改革目标,突出协助职责,大胆探索,积极实践,以改革增动力、向党建要效益,推动全区管党治党工作再上新台阶。

紧扣“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政治监督有别于人大、司法、舆论等其他监督,是党章赋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陈仓区纪检监察组织牢牢把握“国之大者”,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积极践行“两个维护”,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陈仓区纪委监委全面加强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监督,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等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相关工作要求的监督,聚焦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生态环保、意识形态、民族宗教、扫黑除恶、“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时时事事处处从政治高度考量、用政治标准评判,将政治监督贯穿于“四个监督”和日常监督工作全过程。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督导检查48次,问责党员干部42名。聚焦餐饮浪费开展监督检查8次,纠正问题4个。区委常委和区纪委常委2次带队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32名党员干部因履责不力被问责。

突出党委领导,严格请示报告。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指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此,我们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出台了区纪委监委向区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了报告日常工作、审查调查的9种情形,既有时限要求,又有报告主体。如,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向区委书记汇报一次审查调查工作情况,每半年报告一次履行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情况,坚持重大问题随时即时向区委书记、区委常委会报告。对区管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意见等相关事项,坚持按规定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请示报批报告。

坚持同向发力,深化日常联系。党委纪委齐抓共管、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是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区上着眼打通区委常委落实“一岗双责”与区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双向沟通联系方面的“断点”,试行建立区纪委监委8名班子成员与区委10名常委对应关系,实行双向沟通,区委常委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置,由联系的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跟踪督办,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区委常委汇报。区纪委监委发现区委常委分管领域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经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及时向区委常委报告,提出实施“第一种形态”建议。2020年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已向区委常委汇报各类问题31次,提出意见建议16条。区委常委先后向区纪委监委批转移交问题线索3条,转立案7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这一制度的实施,改变了过去党委、纪委联系协调不够、联系渠道不畅的局面,也倒逼党委班子成员成了监督执纪的“行家里手”。

强化问题导向,扎实做好联谈。“四种形态”运用中,第一种形态是最基础最根本最关键的防线。党委要对“第一种形态”主抓主管、直接落实,纪委监委要切实做好保障协调。区上将联谈作为实施“第一种形态”的“加强版”,由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联合进行约谈提醒诫勉。联谈中,坚持问题导向体现“严肃性”、聚焦全面从严体现“联动性”、突出简便易行体现“操作性”、强化真督实改体现“实效性”,真正把“两个责任”贯通起来,把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联动起来,把联谈与问责衔接起来,实现了“党委不松手、一把手不甩手、纪委敢出手”的齐抓共管、上下互动工作格局,推动脱贫攻坚、总部经济、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陈仓区纪委监委以“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目标,经过一年来的大胆实践,取得了一些制度成果、实践成果,以五方联谈、“两个责任”日常联系协调、“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领导干部家访、全面从严治党考核等10项制度为支撑的贯通联动落实机制初步形成,推动建立了“两个责任”衔接有序、互动互促、效能叠加的良好局面。下一步,陈仓区纪委监委将准确把握“党委领导下的纪委监督责任”和“纪委监督下的党委主体责任”辩证关系,不断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积极探索推进“两个责任”落细落实的“陈仓模式”,努力形成“两个责任”互联互通格局,凝聚起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作者系陈仓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上一条:常军:马栏革命传统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的实践意义
下一条:王小龙:在监督协助中推动主体责任落地见效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