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融合
统筹衔接互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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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宝鸡市纪委监委第三至第六监督检查室陆续收到市委第七轮巡察单位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逐份逐单位进行审核。

审核以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为主,市委巡察办会同市委巡察组配合。这是宝鸡市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协调协作、贯通融合的一项重要举措。宝鸡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介绍,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人参加巡察反馈会,针对反馈的问题,当天就介入跟踪督导整改。

“反馈会一结束,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同志就拿着反馈问题清单,指导我们区分立行立改的问题和阶段性整改的问题,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让我们感到了责任和压力。”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说。

贯通融合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关键是做到职责明确、规范高效。宝鸡市在去年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基础上,今年初又配套制定了《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对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作出规范,明确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从参加巡察反馈会开始,通过参加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审核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开展实地督导检查等方式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并及时向巡察办通报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

“针对市委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等3个单位党委(党组)反馈的77个具体问题,我们制定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方案。”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说,他们采取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三单一账”式管理,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定期跟踪督导,先后向3个单位提出11条意见建议,目前3个单位已整改巡察反馈问题75个。他们将继续对整改不彻底的问题紧盯不放,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据悉,宝鸡市委第七轮巡察共派出6个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等13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共反馈问题239个,目前已整改231个,整改率达到96.7%。

宝鸡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说:“把巡察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起来,能够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提供有力抓手和突破口,有利于做深做实日常监督。下一步,我们将在思想贯通、责任贯通、机制贯通、组织贯通等方面持续用力,形成统筹衔接、互为补充的整改监督链条,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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