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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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延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安排、主动出击,不断强化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通过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现将3起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安塞区医疗和生育保险经办中心主任陈伟、干部郝延文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问题。延安市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2017年4月,安塞区医疗和生育保险经办中心未按照《延安市安塞区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慢性病资金管理具体办法,也未针对安塞区贫困人口慢性病定点药店资格认定制定具体工作办法或者实施方案,而是参照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资格认定办法,确定安塞区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且在定点医院确定后,既未向社会公示,也未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郝延文于2018年、2019年分别私自违规向部分药店提供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就医证共计628张,先后收受相关药店老板赠送的烟酒等礼品折价8100元;陈伟在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认定工作中为部分药店提供帮助并收受相关药店老板赠送的烟酒、超市购物卡等礼品折价15550元,对在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就医证的发放过程中存在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问题失责失管。2020年6月19日,陈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郝延文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宝塔区李渠镇李家沟村党支部书记马宏军等人伪造扶贫工作会议记录问题。宝塔区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2020年2月26日,李家沟村在未召开会议的情况下,经村党支部书记马宏军、村监委会主任李东同意,由村会计常委补写“一查一补两落实”工作会议记录,并记录当时因骨折请假的宝塔区李渠镇李家沟村第一书记惠改芳为会议主持人,安排相关工作;2020年3月2日、4月2日,李家沟村两次召开扶贫相关会议,经马宏军、李东同意,由常委在会议记录中分别记录请假的惠改芳为会议主持人,并安排相关工作。2020年6月16日,马宏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东、常委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黄龙县崾崄乡马蹄掌村支部书记范国文违规为自己发放互助资金借款问题。黄龙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范国文违反《黄龙县村级互助资金协会运行管理办法》规定,2017年、2018年分别从互助协会账户提取现金12万元、7.99万元给申请借款的会员发放借款,并收取会费1.2万元作为库存现金结转至下年度现金账;2019年4月,范国文利用其担任互助协会理事长的职务之便,在自己没有入会的情况下给自己发放借款2万元,2020年4月归还本息2.12万元。2020年7月14日,范国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市监委指出,今年,脱贫攻坚要全面收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保持韧劲,以临战的状态、决战的姿态、决胜的心态,狠抓各项工作落实,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

市纪委市监委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克服盲目乐观、疲惫厌战思想和过关心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工作力度、帮扶力度,全面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着力补齐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短板,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做到“村村过硬、户户过硬”。

市纪委市监委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统筹监督力量,找准监督切口,项目化实施专项监督,主动出击发现问题,不断提高监督质效。要持续深化专项治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审查调查的重点,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组织精干力量迅速突破,确保年底前所有问题线索清零见底。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量纪处置,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又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又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决战决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延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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