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号召开的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新闻通报会上获悉:国务院近日决定第三批取消和调整495项审批项目。自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以来,国务院分三批共取消和调整的部门审批项目1795项,占取消和调整前总数的近一半。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介绍,这次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涉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事务。予以取消的审批项目有409项,这些项目属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能够解决,以及重复交叉审批或审批对象和条件已经发生变化的事项。取消这些审批项目,符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要求,有利于理顺政企、政事关系,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予以调整审批项目有86项,其中改变管理方式39项,这些项目主要涉及对个人从事特定职业的资格所作的核准、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某类活动的准入、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在某一行业中资质等级的认定,这些事项由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通过自律管理能够解决,不再作为行政审批;下放管理层级47项,按照改革的原则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这些事项下放至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自2001年10月国务院对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始终健康有序、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新一届政府成立后,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强调要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项目。从2003年9月开始,国务院审改办依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对国务院66个部门和单位的审批项目再次组织了全面清理,实施了新一轮审核;组织专家学者、相关单位和管理相对人实施了多角度的论证;同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商,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确保项目处理科学合理。这次取消和调整495项审批项目,就是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步骤和成果。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步骤和成果
继国务院部门2002年和2003年分两批取消和调整1300项行政审批项目后,国务院近日作出决定,再次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至此,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已经达到国务院部门审批项目总数近一半。这是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步骤和成果。这次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既涉及经济管理事务、社会管理事务,也涉及行政管理等其他方面的事务。这些项目有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有的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有的是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对这些项目作出取消和调整的处理,经过严格全面的审核论证,并听取了多方面的意见,法律政策依据充分,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符合行政管理活动的实际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与要求,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各个层面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资源配置方式由行政为主转变为以市场为主,是建立和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的要求。审批事项过多、审批程序繁杂,妨碍了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基础性作用,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取消和调整一批审批项目,弱化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对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是各级政府的基本准则。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解决政府管理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管理方式单一、职权交叉等突出问题。取消和调整一批审批项目,改变过去那种“以批代管”、“只批不管”、“重审批轻服务、重审批轻监管、重权力轻责任”的观念和做法,有利于理顺政企、政事关系,实现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使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形成,从而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我国正处于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时期,客观上存在着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实践证明,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创新,建立有利于防范腐败的制度。审批项目过多过滥,再加上“暗箱操作”,缺少必要的制约监督,是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取消和调整一批政府不该管、管不好、也管不了审批事项,加强对审批行为的制约和监督,可以减少政府工作人员借审批徇私舞弊、违纪违法的几率,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这是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举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既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也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既是一项紧迫的任务,又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始终保持了正确的发展方向,健康有序地向前推进,发挥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制度创新这个关键,坚持不懈地把这项改革推向深入。各地要借鉴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认真研究解决有的地方存在的政策把握不准,清理不够彻底,操作不够规范,处理没有到位等问题,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办事,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改革工作。要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既坚持改革的指导原则和在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规范和做法,又严格遵循行政许可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努力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律化、制度化。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转变施政理念,创新审批制度,使政府的管理能力、管理方式、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