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延川县委巡察机构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结合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强化巡察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力量配备,健全与巡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着力把巡察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
根据巡察工作实际,该县稳步推进巡察机构设置,选优配强监督力量,在原有3个巡察组的基础上成立第四巡察组,根据每轮巡察涉及领域,抽调业务骨干作为巡察干部,并制定《巡察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全链条压紧压实巡察政治责任,全力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和监督实效。
同时,县委巡察办积极协助做好资料调阅工作,整合每轮巡察例行程序,归类梳理班子建设、职责履行、廉政建设等条目,制定巡察资料详单,在巡察组进驻前向被巡察单位及时下发,严格做到主动告知、登记接收、统一管理、按时归还,最大限度排除了对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的干扰影响。
此外,各巡察组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案件监督管理、信访等室部和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等单位信息互通,在巡察前预先掌握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职能职责履行、群众反映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及时提请县纪委监委提前介入、优先办理,进一步提高“巡”的精准度和“察”的有效性。截至目前,二十届延川县委第五至第七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共35件,办结32件,立案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其余3件问题线索正在办理中。(延川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