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暖心回访促“有错”变“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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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组织的关心关爱,这次回访教育让我放下了心里的‘包袱’,今后更有信心干好每一项工作,我将用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信任……”近日,一名受处分人员在太白县纪委监委干部开展回访教育时说道。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全面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回访+教育+重塑”长效机制,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制度化、常态化回访教育,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2024年以来,共开展回访教育80余人次,回访教育实现全覆盖。

回访前,根据《陕西省纪委监委关于受到处理或者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为能精准把握回访人员的处分原因等基本情况,根据党员干部管理权限,按照“谁查处、谁回访”“一人一访”的原则,采取由案件审理室统筹指导,各案件承办单位成立回访教育工作组的工作模式,与回访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充分沟通,听取同事评价反馈、充分查阅资料,结合受处分以来的工作情况及性格特点,实施个性化回访方案,有效避免回访教育搞形式、走过场,进一步促进受处分人员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回访过程中,采取面对面谈心谈话的方式,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关注重点时间、重点领域、重点群体,主要针对回访教育对象所犯错误的认识、回访教育对象受处分以来的工作情况以及处理处分决定执行落实情况等进行掌握,对能及时调整心态认真履职尽责的党员干部给予鼓励肯定,帮助未放下思想包袱的党员干部解开心结,鼓励其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重拾工作干劲,达到关爱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

回访结束后,建立受回访教育人员情况台账,收集回访教育评价意见表,详细记录回访对象的认识态度、单位整体评价等信息,确保回访教育工作落实落细。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举措,建立健全回访教育长效机制,帮助受处分人员解心结、卸包袱,让监督执纪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太白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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