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纪委制定实名举报奖励办法 加强扶贫环保等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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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助力保护生态环境、助力规范市场投资环境工作,提高信访举报质量,铜川市纪委鼓励和倡导群众署实名开展信访举报活动,保护和激发群众署实名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下发了《铜川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实行“扶贫(脱贫)、保护生态环境、规范市场投资环境”等领域违纪问题实名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对市纪委收到的关于精准扶贫脱贫、保护生态环境、规范市场投资环境等三个方面12项问题的实名举报进行奖励。按问题类别实行一案一奖励。反映问题经查实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的,给予500元的奖励,有收缴违纪款的,按收缴的违纪金额给予适当奖励,最低奖励不低于500元。特殊情况经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可适当增加奖励。

同时办法规定了举报人和办理机关的责任和义务。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人有关违纪违规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举报线索应具体清晰,具备可查性,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积极配合调查。如有故意歪曲事实,捏造证据,诬告陷害的,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办理机关对受理的实名举报信优先办理,及时回复,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纪律和执纪审查工作纪律,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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