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通报2起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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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乾县纪委严格按照中、省、市有关要求,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的典型案件,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新阳凤凰村村委会主任周培祥失职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2017年7月,在乾县铁腕治霾、秸秆禁烧期间,新阳镇凤凰村村委会主任周培祥,在自己包抓工作责任片区周张坡组防火巡查安排不到位,发生火情时,上报火情不及时,组织扑救措施不得力,导致麦茬大面积着火,过火面积80余亩,被咸阳市环保局通报,造成严重影响。乾县新阳镇纪委给予周培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阳洪镇铁腕治霾专项整治协调推进办公室副主任来文强失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阳洪镇铁腕治霾专项整治协调推进办公室副主任来文强,在联合县环保局对鑫铱洗涤有限公司(企业驻地在阳洪镇)燃煤锅炉拆改期间,未按照环保法相关规定对该企业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导致该企业在拆改锅炉前一直使用燃煤锅炉,对环境造成污染,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乾县纪委给予来文强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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