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强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省纪委“三个助力”工作部署要求,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典型案件,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铁锁关镇原熊家沟村党支部书记蒋天学、村委会主任熊永绪套取、挪用产业扶贫资金的问题。2013年11月,时任原熊家沟村党支部书记蒋天学、村委会主任熊永绪二人商议决定,虚报50户核桃种植户为贫困户,套取核桃种植补助资金10万元,随后将该笔资金存入宁强县云山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账户,由蒋天学负责管理。其中,该合作社支付核桃种植户购买肥料、种苗、核桃园补植人工费及办公费共计21511元,剩余78489元被蒋天学个人挪用。2017年7月,县纪委给予蒋天学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熊永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蒋天学涉嫌违法的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巨亭镇巨亭沟村党支部书记李三荣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的问题。2016年1月,巨亭镇巨亭沟村党支部书记李三荣在该村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工作方法简单,审核把关不严,将公职人员陈某的父亲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使该户违规享受扶贫产业扶持资金1840元和贴息贷款5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7月,巨亭镇纪委给予李三荣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规发放的产业扶持资金和贴息贷款予以追缴。
3、胡家坝镇龙王村村委会主任郭兴文低保工作优亲厚友的问题。2014年7月,低保复审工作中,胡家坝镇龙王村村委会主任郭兴文,在明知其父不符合享受低保金的情况下未主动清退,也未按要求进行报备,造成其父累计违规领取低保金6956元。2017年8月,胡家坝镇纪委给予郭兴文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规发放的6956元低保金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真正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两个责任”,持续释放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