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将反腐败工作延伸至基层,从严治理基层“微腐败”。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所以整治之手丝毫不能松懈,要达到基层和群众能感受到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力度和成效。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这类问题是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群众切身感受得到的,要驰而不息反“四风”,重点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要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扛起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抓好整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厉惩治腐败,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形成强力震慑。
坚持除弊革新,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根本好转。基层纪委要认识到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做好坚持、巩固和深化。抓好“四风”及“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治理、党政机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基层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三项任务”落实。
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始终保持惩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高压态势,“老虎”“苍蝇”一起打,健全监督体系与问责制度,形成立体监督、拒腐防变的强大合力与威慑力,构建不敢腐不反弹、不能腐制度严、不想腐能自觉的体制机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规依纪管党治党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