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人民的政党,自成立伊始,党就把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作为根本宗旨,正是代表人民群众,为人民谋利益,我们党才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从星星之火成长为燎原之势,从最初南湖的一条船上的12名代表壮大到现在的8000万党员,群众路线始终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群众利益始终是我们党的最高利益和最终追求。在当今时代,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要把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我们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维护好、保障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实际行动保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要保障好群众利益,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就是要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摸清底数、分类处置,结合实际,对症下药,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些方面群众意见大就下气力解决哪些方面问题。要突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以重点带全局。要紧紧围绕当前中心工作,把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超标准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牌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在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收受贿赂,工作中的衙门作风、特权思想、刁难群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组织公费旅游等问题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坚持从细处着眼、小处着手,既要抓大又要不放小,让侵害群众利益者收手,让违纪违规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真正达到稳定基层政权、化解群众矛盾、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目的。
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持久战。不仅要有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还要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根除基层腐败滋生的土壤,让腐败行为露头即打、无处藏身,才能达到重点歼灭、全面防范、密而不漏的效果。要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根本法规,结合各行业以及基层工作实际,细化配套措施办法,不断加强机制制度创新,堵塞问题漏洞,做到防范在前,预防为先。要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特别是“第一种形态”,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教育,划定行为红线,设定纪律标尺,让党纪党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入脑入心,让遵纪守规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自觉,让自觉抵制腐败行为、积极转变作风成为每名党员的日常习惯,才能达到“不想腐”的目的。同时,要把严查严惩严处作为重要手段,始终保持高压惩腐的态势不变、根除毒瘤的力度不减、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决心不松,始终保持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惩治一个教育一批,消除基层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让基层党员干部“不敢腐”成为常态。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方针,取得了辉煌战果。然而,中央纪委一竿子插到底、去管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太可能,“拍苍蝇”仍然是我们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基层才是主战场。我们要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压到基层,坚决杜绝“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坚决防止基层党组织责任虚抓空转问题发生,真正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基层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基层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挖掘问题线索,加大查处力度,严肃问责追责,强化通报曝光,倒逼责任落实。只有这样,那些潜伏在群众身边的“苍蝇”才不敢轻举妄动,才能逐步消灭,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总之,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事关党群关系和民心向背,事关党的基层政治建设,无论是基层党组织还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作为自身的最大政治任务,以“零容忍”的态度和举措,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彻底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才能真正赢得民心,实现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