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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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凤翔县疾控中心协理员寸学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6年2月5日,寸学向所在单位申报3月7日为女儿举办婚宴30桌,并承诺不多批次、多地点办理。2月26日,寸学在县城某酒店设宴5桌;3月1日,又在该酒店设宴17桌;3月4日,在县城某酒家设宴8桌;3月7日,又设宴30桌。寸学四次为女儿举办婚宴共计60桌,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5月,寸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淳化县农牧局纪委书记王铸、农村经济管理中心主任王继锋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月27日,王继锋违反淳化县同城公务不接待管理规定,在年度工作考核结束后,用公款宴请考核组成员王铸,花费610元。2月4日,王继锋在该中心报销了餐费。2016年6月,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靖边县交通局副局长王平、客运管理所会计双春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王平在担任县客运管理所实际负责人、主持工作期间,该所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发放职工福利12.31万元,双春燕负责支出报帐。2016年11月,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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