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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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丹凤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1.丹凤县寺坪镇甘沟村党支部书记米富有违规收送礼金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2月,米福有违规用集体资金购买烟酒、土特产、礼品等共计6255元;用集体资金给本人及3名村干部发放补助、误工费共计4300元;为其儿子举办婚礼违规收送非亲属人员礼金。2019年3月,米福有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其他3名涉案村干部受到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违规收受礼金被责令退还。

2.丹凤中学副科级干部刘剑在教职工节日福利等发放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刘剑在任该校工会主席期间,对单位财务人员李某某以购物卡形式给教职工发放中秋福利和职工生日慰问品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李某某经手用工会会费违规核报职工获奖奖励等审核把关不严。对此,刘剑负有领导责任,李某某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3月,刘剑受到警告处分,李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丹凤县武关镇武关村文书王庆林违规收受非亲属礼金问题。2018年5月1日,王庆林为儿子举办婚礼,违规收受14户非亲属贫困户礼金1350元。2019年4月,王庆林受到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被责令退还。(丹凤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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