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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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白河县纪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1、城关镇狮子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张显健在组织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中违规用酒问题2016年10月25日,张显健组织31名社区党员干部、网格员到仓上镇天宝“三苦精神”教育基地进行学习活动,中午就餐期间饮用酒水共计价款548元,后将此费用在社区经费中列支。2018年8月,张显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卡子镇仓房村党支部书记邓章兵用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5年,邓章兵在商店累计购买价值1271元的香烟,用于招待村“两委”换届工作人员和慰问去世党员,后将此费用在村级账户上列支。2018年8月,邓章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仓上镇槐坪村原监委会主任李在林违规操办乔迁喜宴问题2018年2月8日,李在林在仓上镇文家湾张某门面房操办乔迁喜宴,期间共置办酒席14桌,收受礼金共计39100元。2018年4月,李在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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