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警示教育,营造从严氛围,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咸阳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值守科原科长张鹏接受他人宴请并收受礼品礼金帮助承揽项目问题。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张鹏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接受请托人宴请并收受15万元现金和价值2.1万元的烟酒茶等礼品,帮助承揽应急管理部门建设项目。2023年6月,张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2.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巡逻检查中队原中队长李辉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问题。2018年至2023年1月,李辉在春节、中秋等节假日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10余万元礼金礼品。李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李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三原县卫健局党委委员郭虎不如实报备婚丧嫁娶事宜问题。2022年5月,郭虎为其子办理婚礼宴请宾客280人,支出22470元,收取礼金91100元。事后报备宴请宾客70人,支出15000元,收取礼金8000元。婚礼宴请实际规模、支出和收取礼金情况与报备情况不符。2023年11月,郭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