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淳化纪委近期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淳化县工业品外贸公司经理谢宗富违规发放签到费问题。2015年,淳化县工业品外贸公司经理谢宗富安排会计以每人每次签到费5元,一日两次的标准发放签到费7200元。2016年12月份,谢宗富再次安排会计发放签到费4800元。谢宗富受到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12000元签到费已退回原单位。
淳化县官庄镇皇城村报账员王永林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皇城村在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中,雇佣村民清理垃圾和路边杂草,王永林于6月28日、9月3日、9月11日、9月18日组织当天雇佣村民在官庄镇街道东方明珠大酒店利用公款吃饭,共计花费526元。王永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就餐费用由其自费承担。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自觉做到令行禁止,不踩纪律“高压线”。各级党组织要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肃对待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紧抓重要时间节点,看住重点问题,紧盯重点领域,进一步查找本部门、本系统的薄弱环节,深入自查自纠,坚决克服松劲懈怠思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变异。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持续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继续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老问题,对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着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淳化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