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通报2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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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小峰,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扶贫办司机,因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井松,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扶贫办副主任,因管理失职,被诫勉督导。姜得永,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扶贫办主任,追究领导责任,被警示提醒。

2、贺彬,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公安分局协警,借调到王益区水泥煤炭计量监测管理中心,因违反公车管理规定,被辞退。贾斌栋,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水泥煤炭计量监测管理中心负责人,因管理不严,追究领导责任,被警示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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