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近日,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对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杨陵区分局副局长曹长权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问题。2016年9月,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接到群众关于杨凌揉谷渔场存在非法采砂的举报。10月10日,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杨陵区分局组织人员进行了核查,认定揉谷渔场构成非法采砂事实。但在后续工作中,国土部门以杨凌揉谷渔场在渭河生态区范围内为由,未按照有关规定做进一步调查处理,也未向其他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致使非法采砂行为未得到有效遏制。曹长权时任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杨陵区分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9月,曹长权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杨陵区医保中心主任陈笃、工作人员邓春茂服务意识不强问题。2018年8月,杨陵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邓春茂在为群众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业务过程中,服务意识不强,未有效落实窗口服务“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导致办事群众多次往返,服务态度生硬,导致群众不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9年1月,邓春茂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被调离工作岗位,并扣发三个月绩效考核津贴。陈笃作为杨陵区医保中心主要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不力,落实窗口服务效能制度不严格,对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1月,陈笃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并扣发两个月绩效考核津贴。(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