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纪委监委“立体式”宣传掀《监察法》学习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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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引导全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监察法》,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公职人员充分认识《监察法》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兴平市纪委监委在全市积极开展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活动,并通过开展“立体式”宣传,实现对监察对象的“全覆盖”,再掀学习贯彻《监察法》热潮。

抓住关键,找准监察法学习的着力点。兴平市纪委监委为全市各纪委(纪检组)征订并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和《监察法学习问答》系列辅导用书500余本。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纪检干部发挥带动作用,形成“头雁效应”,先学一步、先懂一步、先用一步,充分学习领会《监察法》相关知识,再引导、教育、监督所属部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带领大家学好、用好、落实好监察法,让所属部门中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明确自己属于“监察对象”,让“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强化刚性约束,绷紧纪律之弦,明确自身职责,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多种形式,构建监察法宣传的大格局。兴平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监察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以监察法六类监察对象为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将监察法的声音传递到基层一线,确保宣传内容覆盖到每一名公职人员。以兴平市廉政网为主阵地,设立纪检课堂栏目及时更新《监察法》释义等相关学习内容,及时更新相关学法用法好经验好做法,着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集中制作宣传展板12幅,悬挂宣传横幅38条,在醒目位置设置大型广告牌3个,利用宣传栏、办公电脑、电子显示屏、兴平电视台、出租车移动显示滚动屏,广泛宣传《监察法》;组织编印《中纪报本报评论员文章汇编》和《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学习读本》等并下发给全市,通过“线上学法、线下送法”的模式,进一步提升了参与学习的热情。

突出实效,提高监察法的社会知晓率。兴平市纪委监委坚持以“造声势、扩影响、出实招、讲实效”为原则,切实强化对学习宣传《监察法》活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使监察对象在学思践悟中增强贯彻实施《监察法》的使命感,增强贯彻落实《监察法》的坚定性,增强监督更要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深入各村(居)、文化广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学习宣传的实践效果,通过“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的“六进”活动,将《监察法》学习宣传向街道、村居、企业延伸,实现对六类监察对象的“全覆盖”,通过对《监察法》的内容和意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解读,引导干部群众了解监察法,提高社会知晓率,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治反腐意识。(兴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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