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陕西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兴平市纪委精心安排,狠抓“三个关键”,扎实推动“五个一”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有序开展。
抓学习教育,促知纪明纪。督促各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围绕重点学习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知纪明纪,慎独自律。要求制定专门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方式、学习内容、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对相关内容要学深悟透、达到以学促行。印制《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学习读本》1000余本,并下发至全市各党(组)委和各纪委(纪检组),要求各单位围绕《学习读本》组织专题学习,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学,充分发挥 “头雁效应”。
抓重点环节,促遵纪守纪。以“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为主题,督促各单位开展好纪律教育党课、专题讨论会、警示教育活动和纪律知识测试。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邀请专家学者紧扣活动主题,讲一次纪律教育课。同时,市纪委各常委深入联系的镇(办)和部门讲纪律党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要求对照冯新柱案暴露出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查找行为偏差,明确整改方向,确保活动效果。利用兴平廉政网、“清风兴平”微信及时上传《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学习读本习题集》,便于各单位及时下载和学习,并组织开展本部门本系统纪律知识测试。
抓督促检查,促活动落实。对此次活动市纪委要求各单位既要造声势、扩影响,更要出实招,讲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走过场。要求各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纪律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党员干部正确理解并把握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纪委成立5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市所有党委(组)的警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查看各单位在安排部署、理论学习、促进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及时上报知识测试考试结果,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一并上报试卷,做到以考促学。市纪委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兴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