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的3起违规收送礼金典型案例,分别是:
1.泾阳县供销联社业务科科长周洛阳、计财科负责人王小利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9月,周洛阳、王小利分别收受泾阳县云阳镇学明蔬菜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廉某给予的中秋节礼金2000元。周洛阳、王小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
2.礼泉县西张堡镇城建办主任、村镇建设环保站站长苏志学收受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9年11月,苏志学两次收受服务对象礼金共计4000元。苏志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
3.永寿县房管所干部朱有亮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朱有亮五次收受永寿县“广华国际”售楼部经理张某礼金共计1.2万元。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朱有亮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按照省市关于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巩固和深化违规收送礼金礼品问题专项治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底线,拒收礼金红包,坚决刹住收送礼金礼品歪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日常监督,紧盯年节假期、个人事宜办理等重要节点,重点整治收送字画、古董等“雅贿”,收送现金、黄金、购物卡等问题,坚持收送一起查,对顶风违纪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法纪敬畏,带头改进作风,自觉净化思想,树立良好形象。(咸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