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9月26日,省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央印发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兴宁主持会议并讲话。
王兴宁指出,中央印发的新修订的《条例》通篇体现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强化党的问责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守初心使命,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为实现党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王兴宁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拔除管党治党责任不严的钉子户,打通政令不通的关节点,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要履行好监督专责,敢于问责、善于问责,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要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健全完善问责程序,完善内控机制,提高问责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坚持原则、严格问责,又区别情况、分类处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