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纪委通报5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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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正风肃纪,强化持久震慑,倒逼全市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系列方案落实,打造最佳营商环境。现将5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贾琦在为企业服务中态度简单粗暴、方式不当问题。2017年9月1日,陕西某实业公司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询问贾琦申请资料被退回一事,贾琦一直未予回复。该工作人员认为贾琦对其公司的申请有意推诿,工作失职,贾琦不认可其说法,后两人在电话中发生争吵。2018年1月,贾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临潼区小金街道欠湾村党支部书记孙彦军吃拿卡要、阻碍施工问题。2015年8月,临潼区小金街道欠湾村党支部书记孙彦军,在西安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该村的“小金花香”乡村旅游项目中,多次接受企业吃请,收受好处费,阻挡企业施工,导致项目停工至今。2018年7月,孙彦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长安区五台街道西甘村党员杨龙阻挡施工、强包工程问题。2014年5月,长安区五台街道西甘村党员杨龙伙同他人在环山路五台街道西甘村村口护坡工地阻挡施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4月,杨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高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张旭峰未能一次性告知提供资料清单、导致企业“多次跑”的问题。2018年4月,陕西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在办理单位四险新立户登记业务时,高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张旭峰未能一次告知办理该事项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导致企业办理人员来回往返多次,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张旭峰受到警告处分;该中心副主任王伟监管不力,受到警告处分,被免去职务。

5.鄠邑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严焕烨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报销旅游费用问题。2017年1月,严焕烨与城市管理局综合科科长周阳、第三纪检组长姚卫刚、画乡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李宾、王远飞组成考察组,计划用3天时间考察浙江省台州市城市管理局智能停车系统运营情况。途中,考察组接受业务联系公司邀请,擅自更改考察行程,到普陀岛、杭州西湖、上海外滩等旅游景点参观,超计划3天,住宿就餐交通费用11874元由该公司支付。2018年6月,严焕烨、周阳、姚卫刚、李宾、王远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5起典型违纪问题,说明我市部分区县和部门仍然存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方案不到位、服务企业群众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个别党员干部,在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工作方面,依然存在吃拿卡要、强揽工程、以权谋私、服务意识缺失、责任担当不强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全市营商环境建设。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担起第一责任,强化履职担当,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深入自查整改。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执纪监督作用,常态监督,精准发力,严肃问责,助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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