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通报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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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武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分别是:

1、长武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曹斌灵违规收取服务对象手续费问题。2016年3月,曹斌灵代理鱼某承包地纠纷一案,在赴市中院开庭前向鱼某索要了200元手续费。在代理鱼某法律援助案件期间,未经鱼某本人同意,私自伪造一份特别授权书,增加委托特定授权事项,在2017年3月市中院庭审中放弃了鱼某部分诉求,损害了鱼某合法权益,违反了《法律援助条例》第22条之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2月,县纪委监委给予曹斌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长武县枣园镇非公党支部书记李炳乾非法拍买枣园粮站问题。2017年8月7日,李炳乾在参与长武县枣园粮站网上竟拍期间,主动与竞买人电话沟通,让其放弃竞拍。同日,李炳乾拍买长武县枣园粮站成功。李炳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损害他人利益,造成不良影响。 2018年2月,县纪委监委给予李炳乾党内警告处分。(长武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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