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纪委通报3起生态环境典型案例
打印

日前,商洛市纪委通报3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分别是:

1.商州区大赵峪办事处和相关单位对刘河村非法占用农用地挖坡取渣毁林监管不力问题。2012年7月至2016年3月,白某等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租赁的大赵峪办事处刘河村集体林地内,持续多年挖坡取渣出售牟利,毁坏林地123.92亩。2017年6月20日,商州区大赵峪办事处党委给予刘河村护林员任巴曹、南挡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12月6日,商州区监察局给予时任办事处分管林业副主任李浩奇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时任区森林公安局局长张建宏行政警告处分。2017年12月21日,商州区监察局给予二龙山林业派出所干警宁学正降级处分。

2.洛南巡检镇巡检街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张会录违法占用耕地乱修乱建问题。2016年6月、8月,张会录在没有国土部门审批手续的前提下,违法占用耕地修建酿醋大棚、房屋。2018年4月22日,洛南县巡检镇党委给予张会录党内警告处分。

3.柞水县营盘森林公安派出所、营盘镇民政办对违规占用林地修建豪华坟墓监管不力问题。2017年5月,私人老板刘某在营盘镇朱家湾村三组违规占用林地修建豪华坟墓。对此,柞水县营盘森林公安派出所、营盘镇民政办监管不力,督促整改不到位。2018年6月14日,柞水县纪委对营盘镇民政办干部王栋进行提醒谈话。2018年8月10日,柞水县纪委给予营盘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党万国党内警告处分。(商洛市纪委监委)


上一条:商洛市纪委通报3起生态环保问题典型案例
下一条:柞水通报3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