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六起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村霸”“沙霸”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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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按照中央纪委、省委工作部署,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挺纪在前,深入开展“村霸”“沙霸”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其中违纪违法的农村党员干部,有力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日前,省纪委通报了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6起“村霸”“沙霸”典型案例。这六起典型案例为:

西安市长安区细柳街道东渠村原村委会主任张二社对雇凶伤人者不予制止并提供帮助问题。2014年,张二社因与本村村民张某有矛盾,为泄私愤,对承租本村土地建商用混凝土搅拌站的田某雇凶伤害张某的行为未予制止,还向田某提供张某车辆信息及个人活动情况。张二社被开除党籍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咸阳市礼泉县昭陵社区南阳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尚县挑唆他人阻碍选举问题。2015年5月,李尚县为继续连任村党支部书记,挑唆多名家人和亲戚到社区及县信访局无理取闹,鼓动宗族中多名老年人到选举会场进行阻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李尚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渭南市富平县王寮镇军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翟昌平纠集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殴打他人问题。2013年9月,翟昌平与同村村民曹某因琐事发生厮打,曹某欲找翟滋事被劝回。翟昌平得知后,即纠集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9名对曹某夫妇进行殴打,并打砸物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翟昌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榆林市绥德县张家砭镇王家村党员王德雄阻挠工程建设问题。2016年8月,在307国道绥德北过境线项目建设期间,王德雄以山上下水排不出去为由,强行要求施工方在自家坡底增加涵洞,并连续两日带家人拦挡机械施工,阻挠工程建设,迫使工程停工。王德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行政拘留。

汉中市南郑县高台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李伯成故意损坏他人财物问题。2014年5月至2016年4月,因与邻居地界纠纷,李伯成倚仗权势,多次用锄头砸坏该邻居的过路桥、瓷砖、水管等,并将尿桶放置其厨房门口,羞辱该村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李伯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延安市子长县安定镇安定村党员白虎虎强揽强卖、非法敛财问题。2017年7月,白虎虎为强卖水泥,采取恐吓、暴力等手段,阻拦该镇安定小区移民搬迁二标段、三标段和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施工,致使项目停工,造成经济损失。白虎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指出,这些被查处的“村霸”“沙霸”,有的目无法纪,参与雇凶伤人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社会治安;有的借权“施霸”,作风粗暴,欺压百姓,侵害群众利益;有的强揽工程,非法敛财,破坏市场秩序;有的操纵选举,干扰换届,危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这些问题虽为极少数,但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群众深恶痛绝,必须严查重处。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贯彻中央纪委、省委决策部署,强化执纪为民使命担当,聚焦主责主业,把整治“村霸”“沙霸”作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有力抓手握紧用好,作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任务落地落实,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题中应有之义深抓实做。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深入基层了解群众诉求,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突出执纪问责重点,对于基层农村党员干部用强迫、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插手基层公共事务的,破坏经营秩序、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放纵、包庇“村霸”“沙霸”、致使其坐大成患的,收受财物、徇私舞弊、充当“保护伞”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尤其是对于暴力抗法、横行乡里,侵占集体财产,严重影响群众安居乐业,严重阻扰阻挠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严重干扰基层政权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要除恶务尽、严肃追责。要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整治工作氛围,强化高压震慑。要加强与有关机关、部门工作对接,形成整治合力,始终保持主动出击、严查快处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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