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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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柞水县柴庄镇枣树坪村党支部原书记康从哲贪占集体资金问题。该村冒用8户村民名义,套取灾民建房补助资金5.7万元存入康从哲存折;2015年至2016年,康从哲先后取出5.6558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17年4月,康从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志丹县畜牧兽医局原副局长张海军在畜牧惠农补贴验收中谋取私利问题。张海军利用职务便利,向不符合验收条件养殖户透露验收时间,致使其采用租借手段通过验收,骗取补助资金共计14.95万元,张海军收受好处费1万元。2017年4月,张海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被免去副局长职务、撤销正科级待遇,违纪资金被收缴。

3.渭南市临渭区孝义镇孝西村党支部原书记魏有生违规分配危房补助资金等问题。魏有生利用职务便利,从村民手中收回危房补助6000元,违规分配给他人;扣留低保户赵某存折,截留低保金1.47万元,个人占有9900元,余款4800元违规分配给他人。2017年3月,魏有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并重新分配。(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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