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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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河县民政局低保股原股长张远东贪占低保金等问题。张远东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亲属(不符合条件)纳入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和城市医疗救助范围,套取补助资金14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张远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岐山县凤鸣镇半个城村党支部原书记杜让生贪占惠农资金问题。杜让生违规收取28户群众太阳能热水器配装费1.68万元,其中7750元用于个人支出,余款用于村务开支;以村民赵某名义,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4763.59元,用于个人支出;贪占21户群众建厕补助资金8400元。杜让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洋县纸坊街道任桃村党支部书记任昌学等人克扣低保资金问题。2016年1月至8月,任昌学与党支部副书记华土成、文书翟小华商议,克扣8户低保户资金3.49万元,其中3.2万元用于发放村组干部误工补助等。3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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