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纪委通报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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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榆林市纪委通报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分别是:

1、榆阳区金鸡滩镇上河村党支部副书记王世英,2015年4月20日违规大操大办喜庆事宜,榆阳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神木县店塔法庭副庭长张伟,2014年8月违规收受当事人礼品,神木县法院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3、府谷县国土资源局清水镇国土所指导员刘汉鹏,2015年6月5日违规公车私用接送儿子上学,府谷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4、定边县农业局总农艺师王世东,2015年2月3日违规大操大办婚宴,定边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5、靖边县第六中学原校长李建国,2013年1月违规给教职工发放米、面、油、白糖等福利,靖边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其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

6、横山县石马洼农场职工子弟学校副校长姜宁,2013年9月17日组织教职工及家属公款旅游,横山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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