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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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部署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扶贫领域和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化正风反腐,强力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宁强县舒家坝镇茅坪里村原党支部书记王继松、原村文书王继洪在林地流转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问题。2014年,时任茅坪里村党支部书记王继松在协助达州桦洁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桦洁公司)在该村进行林地流转过程中,与时任村文书王继洪在未征得部分农户授权和同意的情况下,在《宁强县集体林权流转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同意流转,并违规收受桦洁公司提供的误工补助共计26544元,两人各分得13727元。2018年8月7日,茅坪里村114户林地流转农户将桦洁公司起诉至宁强县人民法院,同年9月27日,宁强县法院以茅坪里村农户与桦洁公司签订的林地流转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相关规定,判决撤销以上114户林权流转合同。王继松等人身为党员干部,本应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廉洁履职,却在林地流转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违法行为。2019年4月,县纪委分别给予王继松、王继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二人违纪所得。(宁强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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