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通报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打印

近期,山阳县纪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山阳县色河铺镇赵家垣村党支部副书记陈鹏欺诈敛财问题。2015年12月,陈鹏在与刘某(陕西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法人)、王某(陕西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股东)聊天中谎称赵家垣村有陕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工程,且此工程他已经中标,并将事先伪造好的色河铺镇政府计划函(色政函〔69〕号文件)及工程招标书让刘某、王某查看,承诺将此安置点土建工程承包给该二人所在工程公司。2016年3月6日,陈鹏伪造承包合同和村委会委托书,并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加盖村委会公章,刘某信以为真,代表其公司与陈鹏签订了土建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陈鹏谎称需交纳50万元工程保证金及11万元中标费用共计61万元,刘某先后分五次将61万元打入陈鹏银行卡中。2017年6月29日,陈鹏被开除党籍,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山阳县色河铺镇大庙村村委会主任谭建学优亲厚友问题。大庙沟村在2016年、2017年上报村护林员、保洁员过程中,村主任谭建学未经会议研究,也未按要求让村支书、村监委会主任、包村领导签字,擅自将其兄谭建信分别报为村护林员和保洁员,又将长期在外务工不符合条件的李相智报为村护林员。2017年9月30日,谭建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山阳县西照川镇茶房村文书洪大中滥用职权问题。2015年,洪大中在办理陕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手续过程中,违规将蒋厚琴夫妇、王毅夫妇、李琴夫妇、洪维林姐弟四户分成八户,致使蒋厚琴等四户村民重复享受移民搬迁优惠政策。2017年11月11日,洪大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一条:洛南县纪委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下一条:镇安县通报7起生态环境和市场秩序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