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通报曝光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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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杨陵区揉谷镇田东村原党支部副书记赵炳科违反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问题。2018年5月,赵炳科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生猪退养补助13200元。在组织审查期间,赵炳科拒不配合,煽动宗族亲属十余人冲击揉谷镇党委政府办公场所,严重扰乱正常办公秩序。2018年5月,赵炳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其涉嫌违法问题已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杨陵区杨陵街道北杨村原村委会主任张永华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的问题。2016年8月,张永华未经集体研究,违规开设集体账户,将该村267163.91元集体资金转入其中,并先后侵占23950元、挪用50604.28元;2017年1月,张永华未经集体研究,擅自使用集体资金额外向申某某等4户群众发放赔付款共计54864元。2018年5月,张永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杨陵区杨陵街道北杨村原监委会主任张国庆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张国庆对北杨村原村委会主任张永华违规开设集体账户,侵占、挪用集体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金等违纪问题监督不力,不能及时发现纠正,也未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失职失责。2018年5月,张国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凌示范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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