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式发布。岚皋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学习宣传政务处分法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好、用好政务处分法。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网站、QQ、微信工作群、班子成员带头学、部室负责人率先学等方式,畅谈学习感悟,迅速掀起学习热潮。
“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的监督对象大多是村、组干部,过去这部分人有了职务违法行为只能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与党纪处分不匹配,给我们工作带来很多被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后,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从事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处分和执行予以明确,为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大道河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华民说。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将现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纪处分以及党纪处分有效融合,将党的纪律要求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实现了党纪与法律的衔接。对政务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应当给予的政务处分程序、处分执行、申诉等作了具体规定,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实效提供法律依据。”岚皋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祝敏凯说。
“我们要将学习贯彻《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创新举措,丰富载体;要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充分彰显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下一步,对学习情况进行测试,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成效,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岚皋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冯尚生说。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严守纪律规矩,认真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岚皋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