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专责,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围绕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同向发力,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护航乡村振兴。
该县纪委监委制定《专项整治工作移送问题线索暂行办法》,建立与职能部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由主要领导对连续三个月未移送问题线索的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倒逼职能部门落实责任。定期梳理汇总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存在问题,以“小切口”督促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别确定2个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压茬推进、逐个解决,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专项整治开展以来,职能部门督导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8件,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3件。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围绕乡村振兴、农村集体“三资”方面工作,紧盯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中摸排走过场搞形式、帮扶不及时不精准等政策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充分运用明察暗访、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26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1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1份,工作建议15份,批评教育帮助1人,开展“回头看”3次。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建立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台账,实行跟踪督办、销号管理的工作模式,确保问题线索及时办结、及时反馈。对2020年以来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认真排查,对标梳理问题线索是否办结、问题是否调查清楚、责任追究是否到位。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制度,8名班子成员共包抓16件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54件,立案32件,办结32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查处科级干部5人,印发典型案例通报3期,形成了有力震慑。(长武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