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派驻监督既连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又协助巡视巡察监督,是“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的汇聚点。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有利于派驻监督工作提质增效,解决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
第一,派驻机构改革凸显政治监督本质。派驻监督本质上是“上对下”的政治监督,这是“派”的权威的根本体现。派驻机构通过改革,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领导指导关系更加顺畅,督促驻在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权责监督主体责任,促进“两个责任”贯通,与驻在部门做好同题共答。
第二,派驻机构改革突出日常监督职能。日常监督是派驻监督的重要内容。派驻机构离驻在部门最近,对驻在部门领导干部及权力运行情况最熟悉,能够全方位、全天候、常态化进行监督,这就是“驻”的优势。通过改革,健全监督机制,抓住驻在部门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全面掌握驻在部门政治生态和履职尽责情况,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第三,派驻机构改革紧扣执纪执法主题。派驻机构是纪检监察机关职能的延伸,不仅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也要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通过改革,不断完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的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审查调查协调机制和重大案件督办机制,积极探索“室组地”联动,贯通“四项监督”,依规依纪依法惩治监督对象的违纪违法行为。惩治不是根本目的,派驻监督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在强化执纪执法问责的同时,要做好“后半篇文章”,通过改革,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不断提升派驻机构以案促改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派驻机构改革促进干部队伍优化。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离不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高素质、专业化。2022年1月1日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把派驻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等的监察人员、监察专员纳入监察官范围,这就要求把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派驻机构改革的重要方面。开展派驻监督,干部必须忠诚坚定,敢于善于斗争。通过抓队伍培塑,派驻机构领导班子不断优化;严格干部准入,加强教育培训,干部能力素质不断提升;加强考核监督,自我约束更加严格。通过派驻机构干部队伍的素质提升,促进派驻监督工作的提质增效。
改革没有完成时,深化改革永远在路上。要通过派驻机构改革,不断总结经验,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派驻监督工作全面均衡发展,提高派驻监督精准性,增强执纪执法规范性,强化系统协同,坚持审慎高效,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