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明确了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纪委有权直接决定给予党员纪律处分的五种情形,对‘特殊情况’范围进行了界定,明确了具体情形,是亮点之一。”《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施行后,渭南市临渭区纪委副书记张治国在集体学习中与大家一起交流所思所想,不时记笔记、划要点。纪律检查机关是党进行伟大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是管党治党的利器重器。《条例》将党章关于纪委的领导体制、任务职责等基本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是我们党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是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
2022年2月10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工作方案》,对纪检监察机关带头学习理解、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部署和细化,切实推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学在经常、用在日常,融入工作、融入实践。
在学习中
不断强化忠诚履职尽责大局观
制定《条例》,充分体现了党推进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意志。
《条例》出台后,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郭兴全经常翻看。他说,《条例》共8章59条,内容丰富,将党章关于纪委的领导体制、任务职责等基本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深入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为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尽责提供了制度保证。
“比如,《条例》规定在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过程中,应当注意查找分析监督对象所在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监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采取纪律检查建议书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郭兴全举例说。
作为党的政治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陕西省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学习领会《条例》精神,省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就《条例》学习情况开展研讨,谈认识体会,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动者。
“我们将把《条例》纳入全员培训重点内容,特别是对换届后新任纪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新进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将《条例》列为必学课程,做到全覆盖,并强化对下培训业务指导。”陕西省纪委监委组织部一名干部在谈及今年常态化开展全员培训工作时说。
泾阳县纪委监委也明确将《条例》纳入2022年全员培训课程,并要求各室部负责人立足自身职能职责,深入思考谋划,提出贯彻落实的思路和举措。“《条例》专设一章,对纪委派驻(派出)机构领导体制、职能职责、工作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泾阳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为此,我们明确要求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都要通过‘自主学+集中学’等多种方式同步学习,确保将《条例》学习覆盖到基层、覆盖到全员。”
“在领学前的准备过程中,我会先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发布的理论文章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学,有疑问再在学习课堂上向大家请教,这种既是‘学生’也是‘老师’的学习方式,使学习更有效。”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魏少华说,“《条例》出台后,佳县纪委监委人人参与、轮流领学,充分调动了大家学习《条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连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理解自身职责使命,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要求,在学思践悟中增强政治定力,准确把握新时代新阶段的特征和要求。据了解,陕西省纪委监委将举办专题辅导,在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线上线下辅导,强化对《条例》起草背景、条款内容、运用遵守的理解和把握。
在实践中
持续发挥监督治理新效能
《条例》 明确要求,对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检查,通过加强监督推动整改常态化。
根据《条例》中的这一具体内容,眉县纪委监委梳理思路、寻找实践突破口,聚焦党内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找准病灶,靶向发力,于2月17日印发《推进党内监督问题整改常态长效做好“后半篇文章”工作办法(试行)》,围绕整改责任、整改任务和整改成效,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从制度层面推动整改监督走深走实。
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才能更好指导工作、推动发展,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保障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学习贯彻《条例》,我们一方面要学、要悟,另一方面更要对标、实践,并从中寻找工作思路和方向。”眉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推进党内监督问题整改常态长效做好“后半篇文章”工作办法(试行)》从贯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入手,涉及党内监督问题整改的全过程、各环节,在整改流程、提升整改质效上作出明确规定。
《条例》将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固化为制度,为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尽责提供了经验总结。
《条例》颁布后,渭南市临渭区纪委监委通过划出重点、领导带学和解读剖析,点拨启发每位纪检监察干部把学习贯彻好《条例》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了要严格执行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问题报告制度,有关情况应当登记备案。这既是纪检监察干部遵规守纪的‘紧箍咒’,也是其抵御腐蚀的‘护身符’。”临渭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集体学习时说,“《条例》对纪委的队伍建设和监督作出全面规范,大家要更加清醒把准职能定位,深刻领悟《条例》确定的指导思想、原则、职责定位和任务要求,在党性和风险考验面前时刻保持清醒。”
为提升每个人学思践悟质效,府谷县纪委监委不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模式,还进行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倒逼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纪学法、守纪守法,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坚定性,做到熟知精通、熟练运用,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
坚持学好用好
力求入脑入心
“针对自办案件中涉及部分干部处分是否需要召开支部大会的问题,原先我们需要翻查相关解释和答复,现在《条例》第三十七条给出了明确规定,为审理工作提供了纪法条款指引。《条例》已经成为大家易学实用的口袋书。”泾阳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干部潘莎特别留意了与自身工作相关的内容。
随着对《条例》学习的深入,更多像潘莎一样的纪检监察干部,不是浮在面上搞“学习贯彻”,而是把《条例》内化为指导日常工作的“法宝”,真正入脑入心,增强本领。
旬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吴龙波在学习《条例》的笔记本上记着这样几句话:“列举日常监督的12种方式、明确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9项职责、突出专项监督所针对的4个方面问题……”
“《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的主要任务、体制机制、工作职责、监督范围,以及派驻(派出)机构的管理等。”吴龙波说,“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学习《条例》的重要性,通过学习与思考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人此前解读《条例》时说,“《条例》总结近年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实践经验,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有利于促进有关党组织举一反三、切实整改,推动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打造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完整履职链条。”
“《条例》强化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措施要求。把这些理念和要求上升到党内法规制度的高度,实质是对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提出了更高要求,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在郭兴全看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领会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防治腐败,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
党章规定了纪委的“三项任务”,凝聚着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自成立之日起的初心使命。近年来,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树立起系统思维,将《条例》与其他法规制度贯通起来学习贯彻,一体理解把握、一体执行运用,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着力提升把握政策、监督执纪能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坚守初心使命不变、履行职能职责不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