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的首付款刚刚凑齐,女法官刘文慧却再也等不到乔迁新居的这一天了。她的生命,永远定格在42岁——2019年9月16日,她在由陕西榆林前往甘肃执行公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带着对未竟事业的牵挂和遗憾,永远闭上了双眼。
在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刘文慧以“铁娘子”著称。看上去文文弱弱的她,却有一身硬骨头。工作以来,她先后参与办理了榆林市首例生产销售假药案、榆林市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榆林市大型网络赌博案等,曾经19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办案数量多的法官”,先后2次被省高院表彰为“陕西省法院办案标兵”。
了解刘文慧的人都知道,在她面前说情是行不通的。2018年,刘文慧在办理一起案件时,被告人的家属多次找到她说情送礼,都被她坚决拒绝,并严厉训斥。一天,刘文慧意外收到一封“匿名信”。拆开信封,里面竟装着一部价值1万多元的手机。得知这是被告人的妻子邮寄的,刘文慧立即联系律师将手机退回。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在参加工作的21个春秋里,刘文慧将她的汗水和心血,洒遍了榆林这片土地,将她的爱心和真诚,献给了父老乡亲。
“办好案,干好事。”刘文慧总爱说这样一句话。
2013年1月至2019年9月,刘文慧在榆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任法官,同时办理全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她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于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从宽,宽严适当;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用女性的细腻、温柔,尽一切可能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审教育和感化挽救工作。6年多时间里,她累计办理了300多件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帮助200多名失足少年重返校园、回归社会。
生活中的刘文慧处处节俭。她与家人居住在一处不到90平方米的老房子里。她身上穿的衣服,大多都是在网上买的。一次,她看上一个手提包,始终没舍得买,一位朋友知道后买来送给她,但她坚决不要。
这就是刘文慧,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她的精神也感动了身边的人。
“这么多年,她总说工作忙、没时间,拒绝所有套近乎、拉关系的人;她总说把每一起案件办好就是心灵最大的慰藉,有理不在人情。”一直到今天,回忆起刘文慧的故事,她的不少同事仍会哽咽。
“刘文慧同志,系榆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经审查,没有发现该同志有违反党风廉政、违法违纪的行为。榆阳区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2019年1月23日。”这是榆阳区人民法院在申报刘文慧同志“全市十佳法官”时的一份廉政鉴定,也是她生命里最后一份鉴定报告。
2019年8月27日,刘文慧最后一次更新微信朋友圈,“身体健康,略有积蓄,已婚,丈夫体贴,孩子听话,有一份真正喜欢的工作,这就是成功,不必成名,也不必发财。”这成为她对这个世界最后的真情告白。
随着刘文慧的离去,她生命里永远留下了清廉与干净,这是她对理想的纯洁追求,对信念的坚定执着,也是对党的事业的绝对忠诚。刘文慧去世后,榆林市妇联追授她“榆林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这朵永不凋谢的生命之花,把绚烂的一生全都奉献在为人民服务的庄严承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