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名”甚于“盗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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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盗名”与“盗铃”,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因为古已有之,如“欺世盗名”和“掩耳盗铃”。前者意为通过“掩人耳目”的手段,达到瞒天过海的目的;后者意为通过“掩己耳目”的手段,达到自欺欺人的目的。二者都具有一定的欺骗性,但比较其危害,“欺世盗名”远胜于“掩耳盗铃”。“盗铃”不过欺己,“盗名”却是通过窃取他人名誉而为自己谋取私利,损人利己。

现如今,“盗铃者”鲜见,“盗名者”却不少。日前,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学术论著署名问题负面行为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七类学术论著署名问题负面行为严厉说“不”。该《通知》明确规定:禁止冒用作者署名、虚构作者署名,禁止无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参与署名……《通知》还指出,要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终身追责。

消息一出,一些学术界的“南郭先生”恐怕要坐立不安了。学术论著凝聚着科研工作者的心血和汗水,理应秉持尊重事实、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署名。然而在实操中,想要做到规范署名却并非易事。一方面,学术论著的完成过程往往较为复杂,参与者在研究过程中付出的劳动难以用统一标准来衡量,在署名时易引发矛盾。另一方面,学术论著署名往往关系到研究成果的荣誉分享,与署名者的“名”与“利”直接挂钩,极易受到权力干预,致使虚构冒用署名、利益交换性署名、夹带署名等问题频发,甚至让学术论著署名沦为滋生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的土壤。

可以说,此次中科院对学术论著署名问题负面行为重拳出击,既是必要之举也是必然之举。

“欺世盗名”,有损学术界的清正风气。学术论著署名乱象,不仅会侵犯科研工作者的基本署名权,打击其工作积极性,影响其个人发展和学术界整体良性发展,更是对客观、公平、公正的学术风气和社会风气的公然挑衅。如果纵容这些负面行为,必然让弄虚作假、沽名钓誉者在学术界横行无阻,使默默奉献、不慕名利者饱受其苦,从而造成学术造假、权学交易等学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严重损害学术界风气,同时影响风清气正社会风气的形成。

规范署名,也是清正廉洁的应有之义。实际上,署名的规范,是尊重事实、实事求是的体现,而这也正是清正廉洁者应有的追求。不论是做学术研究还是为官,都应坚持实事求是。科研工作者坚持实事求是,才能让科研水平过硬,让学术风气少些虚浮、多些实在;为官者坚持实事求是,才能兢兢业业把工作干到实处,为人民办实事。实与虚相对,务虚的人做人做事往往喜欢“钻空子”“找捷径”,容易为名利所惑丧失底线,最终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反之,唯有坚持实事求是,做事守规矩、重事实的人,方能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功成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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