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是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发并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用于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然而,有人却对此动起了歪心思。
“神农镇冯家塬村党支部原书记杨建军指示村干部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时间达两年之久……”2021年1月,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纪委监委收到一封群众举报信。对此,渭滨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
通过走访群众、调取该村财务账本、与村干部谈话,办案人员很快查清了真相。
经查,2018年1月,时任神农镇冯家塬村党支部书记的杨建军将冯家塬村二组组长刘宝康、三组组长张存明虚报为冯家塬村幸福院公益性岗位管理员。但幸福院并未正常运营,其二人也未参加幸福院相关工作。截至2019年3月,刘宝康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3600元,张存明领取900元。
面对办案人员的询问,杨建军振振有词:“刘宝康、张存明二人作为村民小组长,工作复杂,十分辛苦,考虑到他们工资太低,我这才为他们申报了幸福院公益性岗位管理员,作为对其日常工作的一点补助。”显然,杨建军并不认为自己的这种行为是违纪行为。刘宝康、张存明也觉得委屈。
“你们这种行为,就是将国家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岗位当作自己牟利的工具。群众知道后会怎么看待你们这些行为呢?政府的公信力也会因此大打折扣。”经过办案人员的批评教育,杨建军等人终于认识到错误,表示以后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守牢纪律红线。
经渭滨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杨建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宝康、张存明政务警告处分,并没收二人违纪所得。
针对虚报冒领公益性岗位补贴问题,渭滨区纪委监委向区人社局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对全区农村幸福院公益性岗位补贴领取过程中是否存在超范围领取、虚报冒领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同时,渭滨区纪委监委结合全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区人社局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对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经过全面排查,渭滨区所有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一人一岗,杜绝了在岗不上岗、顶岗替岗、吃空饷等现象发生。各镇街及用工单位坚持每月按时将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到群众的“一卡通”里,有效避免了虚报冒领补贴等问题,真真切切做到了专款专用。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将把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正风肃纪反腐的着力点,紧盯惠民政策落实、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等,强化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同时,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立行立改。”渭滨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