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生切忌“画饼充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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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些地方的教育部门出台有关规定,明确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等。早在去年,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联合印发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地方教育部门出台的这些规定,是对国家相关部门有关要求的“再落实再部署”。

尽管三令五申,各地培训机构不按规定时限收费的现象依然存在,“退费难”事件仍时有发生。

近年来,国家以制度和法规形式出台的为民利民举措不可谓不多,保障力度不可谓不大。但遗憾的是,不少地区和部门在制度落实上却高举轻放,把制度留在纸上、说在嘴上。如:虽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但城市噪声污染仍屡禁不绝;虽有限制养犬条例,但遛狗不系绳现象仍随处可见;物业管理条例出台了,但不少小区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有了,法规有了,但如果在贯彻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不作为、乱作为,不仅无法发挥其对社会运行的纠偏和保障作用,让一项项好政策流于形式、止于文字,更重要的是,会损害制度和法规的权威性、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让一项项惠民利民的措施成为一张张中看不中用的“画饼”,最终期望沦为失望,好事变成坏事。

为群众办实事,重点在“实”上。群众所关注的莫过于相关部门制定了哪些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这些政策有没有真正从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与群众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能不能真正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为群众办实事,关键在“办”上。对群众而言,出台制度和法规是一时之事,落实好制度和法规,让群众真正受益,却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工作的韧劲,不能务虚,不搞变通,更不能走形式,不能“画饼充饥”。

为群众办实事,难点在“好”上。一方面,要对老百姓的问题进行充分调研,靶向发力,找准百姓的痛点难点;另一方面,不但要及时出台有关配套制度,还要让制度本身好把握、易落实,增强制度生命力,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让好事落实不打折扣、成效切实可见。

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因为说到做到,季布“一诺千金”;通过徙木立信,商鞅变法得以顺利实施。再好的政策,不认真执行落实,也只能是一纸空文。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时刻把群众装在心里,履职尽责、真抓实干。纪检监察机关应做细做实日常监督,让为民便民举措不再成为“画饼”,让各项制度和法规不再“悬空”,让群众的“急难愁盼”真正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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