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全作
本 期 嘉 宾:
■郑建山 陕西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康 红 陕西省纪委监委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毛小萌 陕西省纪委监委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检监察组组长
在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过程中,陕西省纪委监委结合党政机关、企业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短板弱项,分类研究制定党政机关、省管企业、省管金融企业、省属高校“四大板块”实施意见,深化拓展职能、人员、工作,不断校准、擦亮派驻监督“探头”,持续释放治理效能。
今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 《规则》),对派驻机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派驻机构如何进一步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又怎样找准突出问题提升监督质效?带着这些思考,记者采访了3位陕西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
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记者:派驻机构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承担着怎样的角色定位?如何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探头”“前哨”作用?
郑建山: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要制度设计。派驻机构是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必要延伸和重要抓手,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其中,监督是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尤其要充分运用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优势,紧盯驻在单位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进一步发挥“探头”“前哨”作用。比如,在强化政治监督中,我们建立政治监督清单,以清单式管理、对账式销号,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紧盯“关键少数”,通过落实廉政谈话、“三重一大”事项报告等方式,抓好权力约束。
康红:发挥派驻监督优势,找准角色定位是关键。一方面,派驻机构要准确把握“派出机关的组成部分”定位,自觉接受领导,大胆主动履职;另一方面,要准确把握“上对下”监督的关系定位,派驻机构代表的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不是同级监督。我们既要敢于监督、主动监督,又要善于监督、加强沟通,做到融入而不混同、到位而不越位。派驻机构要牢固树立“该发现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的意识,将监督嵌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做足日常监督,切实做到“防病于未发之前”“治病于初起之时”。
毛小萌: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必须立足省纪委监委组成部分的身份定位,必须厘清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关系的职能定位,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政治监督摆在首要位置,加强对金融企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金融工作决策部署和驻在单位党委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积极履行监 督 专 责 , 发 挥 监 督 “ 前哨”作用。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坚决执行省委和省纪委监委决策部署,更好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当好监督“探头”。
做精做细做实派驻监督
记者: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变化体现在哪些方面?
郑建山:派驻监督效果凸显。派驻机构持续推进驻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提高精准发现问题、处置问题能力,真正让监督的约束作用得到发挥。总体来说,派驻机构的自身定位得到有效强化,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的思想认识得到深化巩固,“派”的权威更加凸显。与此同时,推动驻在单位党组 (党委) 落实主体责任成效明显。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第一职责,通过日常监督、主动约谈等,推动驻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驻”的优势逐渐显现。此外,制度机制不断健全,规范了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制度流程和相应配套文书,有力推动了派驻机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进程。
康红:我们看到,“派”的权威充分彰显,派驻机构归属感、使命感持续提升,开展监督的底气更足;驻在单位接受派驻监督更加自觉主动,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广大党员干部更加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开展工作,政治监督更加凸显,日常监督更加精准。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我们先后制定专项监督方案28个,提出意见建议72项,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2条。突出作风建设,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6个,推动修订完善制度45项。同时,执纪执法更加有力,向驻在单位党组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12件,解决突出问题73个,“立改废”制度规定62项。
毛小萌:派驻机构改革以来,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检监察组通过畅通线上线下信访举报渠道,深挖起底违纪问题,年受理线索数量均超过100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43人次,立案40件,给予纪律处分、政务处分45人次,查处了选人用人、信贷审批、财务列支、工程基建、大宗采购、信息化建设和安防设施建设等领域一批违纪违法典型问题。这些实践,使得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得到保证,清除存量的力度显著增强;使得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充分彰显,遏制增量的效果更加凸显。此外,我们通过坚持做好典型案件通报并督促开展以案促改、梳理查处的 40余起典型案例举办全省农合机构警示教育展等,不断加大惩治震慑力度,提升“治标”作用;通过建立加强日常监督和政治监督的制度机制、向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相关部门发送纪检监察建议等,不断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治本”作用显著增强。
找短板补弱项
提升治理效能
记者:随着派驻机构改革向纵深推进,在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中还面临哪些难点?
郑建山:就目前来看,派驻监督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两个责任”贯通协同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对象大幅增加,迫切需要派驻机构正确把握监督全覆盖与监督“关键少数”之间的关系,通过盯住“关键少数”,推动各级党组(党委) 落实主体责任,带动和促进整个组织体系更好运转起来。二是监督力量协同整合有待强化。省司法厅直属系统大多分散在全省各市,各单位相对封闭独立,相互之间配合难度较大,信息共享不及时、监督成果运用水平不高等情况较普遍。三是监督力量仍显薄弱。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派驻机构人员力量明显不足,知识结构也不够完善。
康红:从有形覆盖到有效监督之间还存在差距、贯通协同各类监督形成合力上还存在短板、派驻机构人员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这些都是目前派驻机构发挥派驻监督作用上存在的难点。具体来说,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多、涉及领域广,特别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领域,直接面对企业和群众,舆论燃点低、廉政风险大,监督工作点多、线长,还存在不够深入、不够彻底的问题,监督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派驻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其他监督的有效协同仍不够;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一般违规违纪问题较多,但对腐败、作风、责任背后的政治问题挖掘力度不够;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存在执行纪律强、执行法律弱的现象。
毛小萌:“监督力量薄弱与监督群体庞大”是我们在开展派驻监督工作中的主要矛盾。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对象遍布西安以外的所有区县,监督对象分散、群体庞大,相较之下,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力量较为薄弱。为化解这一矛盾,派驻机构改革以来,一方面,我们不断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力量,积极推动省联社党委实现对县级行社纪委书记单设,制定一系列考核管理办法推动监督对象规范履职,开展全系统集中培训促进其能力提升,并着力加强对县级行社查办案件的领导和指导。另一方面,我们以党内监督为主导 , 推动各类监督协作贯通,加强与省联社机关纪委、县级行社纪委等纪律监督主体的工作协调;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和信息,积极借助内部稽核审计、合规管理等方式,主动查找经营乱象背后的违纪问题;依托信息科技手段强化监督,运用审计系统、员工账户监测系统等,对干部重大事项、账户异常往来以及各行社异常财务支出进行实时监督。
突出源头防范
堵塞制度漏洞
记者:结合《规则》、立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实际,谈谈对提升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有哪些思考和谋划?
郑建山:《规则》为我们精准实施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下一步,我们将以《规则》为遵循,全面对标对表,认真分析和梳理工作中的短板弱项,从三个方面着力提升监督工作质效:一是提高监督事项的精准性。紧密结合省司法厅“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定位,梳理重点监督事项,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比如,围绕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强化法治保障服务等中心工作进行监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三个环境”。二是提高监督对象的精准性。对照《规则》明确的4类重点监督对象,更新完善重点监督对象台账,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三是提高监督方式手段的精准性。进一步深化运用 《规则》 明确的9类日常监督方式,加强对“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监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不断增强日常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
康红:《规则》是强化派驻监督工作的重要遵循。我们将在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上聚焦发力,紧扣市场监管部门核心职能、行业领域实际,建立政治监督清单,持续跟进监督;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监督落地上聚焦发力,紧盯认证认可、审评审批、检验检测、监管执法等重点环节和岗位,加强谈心谈话、实地调查和分析研判,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创新开展下沉调研监督、“纪企零距离”走访,推动监督向基层下沉、向末梢延伸;在增强贯通协同、凝聚监督合力上聚焦发力,加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加强与审计、财务等部门信息沟通、监督联动、成果共享,发挥监督协同效应。与此同时,始终在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上发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毛小萌:金融领域监管任务重、专业性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压力较大。派驻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要聚焦中央金融工作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聚焦金融服务地方经济、金融支持实体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入推进普惠金融、金融服务“三农”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把政治监督落在实处。我们将围绕近年来查处的信贷审批、费用列支等行业突出问题,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深入排查共性问题,综合运用《规则》中明确的监督方式,强化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深化行业政治生态研判,围绕赵永军案、杨建新案、王旭明案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深入查找金融乱象背后的金融风险,从全局角度剖析行业性、系统性问题,落实 《规则》 对研判政治生态、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