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人人领学”让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提质增效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后,佳县纪委监委迅速组织机关干部通过线上与线下、集体领学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准确把握《条例》。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带头学好《条例》,发挥好先学深学表率作用。“《条例》是我们党的历史上首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守使命责任,把准职能责任,忠诚履职尽责提供了坚强制度保证。”佳县纪委监委及时召开常委会,结合实际工作,扎实开展学习研讨交流。
为营造全员学习氛围,佳县纪委监委将学习《条例》纳入全员例会内容,建立“人人参与、轮流领学”制度,充分调动每位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集中学习更有活力。“在领学前的准备过程中,我会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门户网站、学习强国等权威媒体解读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学习,有疑问和问题在学习课堂上向大家请教,这种既是‘学生’也是‘老师’的学习方式,让学习《条例》更加有效果。”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表示。
在确保单位人员学习《条例》持续走深走实的基础上,佳县纪委监委在外办案人员的学习也不松劲,办案前建立临时学习小组,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之余将学习常态化,做到学习办案两不误,“内”“外”兼顾确保《条例》学习全员覆盖。
与此同时,佳县纪委监委在“佳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条例学用》专题专栏,及时发布权威媒体关于《条例》的解读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条例》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文字、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多维度推送《条例》,让纪检监察干部“随时学”。
“学好《条例》是用好《条例》的前提,我们要逐章、逐条、逐款学习掌握,把《条例》与其他监察法规制度贯通起来学习贯彻,学深学透、准确运用。”佳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庆华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条例》会上提出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学习《条例》为契机,深入领会内涵实质、精髓要义,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发展。(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