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后,宁强县纪委监委及时召开会议,第一时间对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
线上,利用“汉源清流”微信公众号、县纪委监委官方网站等平台,开设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专栏,发布《条例》内容,并在学习工作群中推送上级纪委监委对相关业务知识的解读,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搭建“微”平台,畅通线上学习路径。线下,及时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发放《条例》,做到人手一份。利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员纪检监察业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并将《条例》知识纳入到新任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内容中,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进一步调动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主动性。
在宁强县纪委监委定期组织的“清风讲堂”上,连续几期对《条例》开展专题学习。“《条例》共八章五十九条,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派驻(出)机构、队伍建设等全面规范提出遵循,是每个纪检监察干部的必修课,是我们的看家本领,必须学在经常干在日常。”参加学习后,一名学员表示将认真学习《条例》,提升业务知识水平,增强履职本领,努力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截至目前,宁强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条例》集中学习50次、座谈讨论20次、受教育300余人次。(宁强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