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交通运输局局长时曾收了100万元,帮别人承揽过工程。我坦白,希望组织宽大处理。”2020年9月27日,已经退休的榆林市交通运输局原局长张林生来到榆林市纪委监委,主动交代了自己违纪违法的事实。
在榆林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对张林生有关问题进行初核的第3天,深知躲不过的张林生选择了主动投案,“迟一天不如早一天,只有主动交代问题,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我们在调查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局长罗树成涉嫌违纪违法案的过程中‘拔出萝卜带出泥’,发现了张林生涉嫌受贿的问题线索。”榆林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虽然投案时张林生主动将100万元上交,但他的违纪违法问题可远不止这一条。
自2006年9月被任命为榆林市公路管理局局长,到2016年3月在榆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上离岗,近10年间,张林生在“靠路吃路”的道路上始终没能刹住车。
2013年底,榆林一公司负责人胡某为了承揽市交通运输局实施的榆林绕城快速干道西段工程部分项目,找到时任榆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的张林生。在张林生的运作下,胡某的公司通过挂靠资质中标了该工程的一个标段。
2014年项目开工后,胡某替张林生在自己开设的小额贷款公司“存”了100万元以示感谢。2018年春节前,胡某将本息共计150万元的现金送到了张林生家中。这笔钱,也是张林生受贿金额中最大的一笔。
除了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商人承揽工程收受贿赂外,张林生还多次在年节期间收受下属经营单位职工赠送的礼品礼金,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然抛之脑后。
榆林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给出的处理意见中写道:“张林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敬畏,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最终,退休2年多、党龄44年的张林生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就其涉嫌受贿罪一案依法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走上领导岗位后,我放松了自我约束,屡次触犯‘红线’‘底线’。还心存侥幸,妄图蒙混过关……”在审查调查期间,张林生写下忏悔书,一字一句深刻剖析了自己违纪违法的原因。
对退休干部也要严厉追责,彰显了榆林市纪委监委对腐败案件“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党的十九大以来,榆林市纪委监委共查处15名已退休的县处级领导干部。
近年来,榆林市始终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停车收费、社会保障、住房、教育、医疗卫生、困难群众救助、环保执法、涉企收费等重点领域不放松,一直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
2021年,榆林市纪委监委处置问题线索647件,谈话函询 151件次,立案 130件,处分148人。其中,处分县处级干部83人、乡科级干部51人。在反腐败高压态势的震慑下,5人主动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