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澈的金鸡河水。(平利县纪委监委供图)
位于陕西省平利县南端的八仙镇,有一湾浅浅的小河——金鸡河。该镇金鸡河村的村民依河而居。但不知何时起,逐渐发黑发臭的河水成了当地村民心中的痛。
2021年春天,八仙镇纪委在例行巡查中发现,金鸡河周边被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包围,离老远都能闻到一股臭味。
“我们现在都绕着走。”村民谭立香说,“以前河里的水还能用来做饭,现在早已变了质、变了味。”
还有村民反映,村里虽然安排了护河员,但是根本不管事,一些村民不管什么垃圾都往河里倒。
经过实地走访,八仙镇纪委了解到,村上聘请的护河员刘某乔,每天都在忙自己的事,根本没有承担起护河的责任,村民们对此很是不满。
根据《平利县河道管理员考核办法》规定,护河员主要负责所辖河道的日常巡查,清理保洁,制止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相关问题收集和信息报告等工作。
经查,刘某乔自2020年6月被金鸡河村聘为护河员后,未认真履行职责,未按要求开展巡河。其对村民们生产污水直排、建筑垃圾乱扔、生活垃圾倾倒等行为,没有进行制止,也没有及时组织人员清理河道,造成河水水质严重污染。
2021年5月,八仙镇纪委给予刘某乔政务警告处分。
针对金鸡河河道污染问题,八仙镇纪委要求金鸡河村限期整改,并派专人进行督办。金鸡河村严格按照河长制要求,强化河道日常管护,做到每日一巡,对河道水体发黑发臭、垃圾堆放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对破坏水体环境的行为严肃制止,定期报告管护情况,将整改要求落到了实处。
“现在河道周边的垃圾没有了,河水变清了,难闻的味道也消失了。河里看得见鱼儿嬉戏,岸边也长满绿草鲜花了。”村民朱光友高兴地说。
2021年以来,平利县纪委监委切实纠治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在省纪委监委要求开展的停车收费、教育、医疗等9项整治重点任务基础上,增加了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非法集资2项整治重点,开展“9+2”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
邹某作为老县镇凤桥村的护河员,没有及时制止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排放污水、乱搭乱建等行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张某作为一名党员,本应严格遵纪守法,却在未经水利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河道内修建拦水坝,造成河道生态受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专项整治以来,平利县纪委监委先后立案查处生态环境保护履职不力等问题25件25人,立案查处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纪问题13件13人。
“只有看得见山、望得见水,才能守得住家园。”平利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崔显锋说,“环境保护无小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聚焦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抓总、各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实施、参与单位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督促、县镇抓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每一条河流都成为当地百姓的生态河、幸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