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一旦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过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行为时,或者发现有关行为和事物极有可能泄密,如发现所经管的国家秘密载体遗失或失控,在公共场所拾到涉嫌泄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在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发现涉嫌涉密信息时,都应当尽快采取本人认为能够避免或减轻泄密危害的补救措施。如,当场制止泄密行为,迅速报警,协助查找或保护丢失、被盗的国家秘密载体。
发现人在报告时应本着就近和迅速的原则,及时向有管辖权或处理权的机关或单位口头报告,并配合做好补救措施和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