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进监督写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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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路局定期养护210国道,确保安全畅行。(西安市公路局供图)

“这个项目的采购是否按照要求申报了采购计划?”“在车辆租赁中有没有优亲厚友?”……日前,西安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拿着市委巡察办移交的问题线索,先后4次与被巡察单位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座谈交流,展开全方位调查。

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通过点对点座谈、面对面询问,帮助相关责任人理清思路,还原事实。对调查发现的该单位存在的“决策程序不清、时间节点不准”等问题,剖析根源、查找原因,不留隐患不留盲点,全面了解问题的背景和真相。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问题整改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而纪检监察机关则肩负着巡察整改的监督责任。今年以来,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类”为目标,把巡察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作为监督重点,不断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持续净化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

“面对违纪事实,还需要查看主观动机、客观条件、用权轨迹、错误性质、危害程度及挽回损失六个维度才能靶向纠治。”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孙增贤说。

经过全面分析、仔细研判,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对因体制改革与行业监管衔接不够暴露出的制度漏洞,以及该单位日常管理中对上级政策学习不够、把握不准、执行打折扣等问题,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对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既保护了干部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积极性,又维护了纪法权威。

“建议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宋某某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在该局党委会会议上作出检查,并退缴本人租车所产生的24264元利润……”对个别职工在车辆租赁过程中存在的优亲厚友嫌疑,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向该单位党组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纪资金。针对巡察发现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健全完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协调费、工程项目管理费、公路小修养护项目预算费等的使用管理程序规定,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

此外,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巡察反馈问题,不但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还放大了巡察的社会效果和纪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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